|
|
|
錦州市樓市一周新聞熱點回顧 |
發(fā)布者:遼寧紫光集團 發(fā)布時間:2016/7/11 瀏覽次數:4252 |
|
|
2013年初,錦州市出臺了新的有關房地產的政策及管理辦法。對已經迎來2013年“開門紅”的錦州樓市來說,行之有效的政策及管理辦法,給錦州市民帶來的不僅僅是自身的利益,更是吃了一顆定心丸。
1.關鍵詞:公積金 異地貸款
從2010年錦州市出臺了《錦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之后,受到了職工的極大關注。近期遼寧省在公積金使用上又有了新的政策,市民在公積金提取方面也有新的需求,同時為了避免公積金騙提騙貸現象,2013年1月初,錦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原有的提取暫行辦法進行了充實和完善。重新制定的辦法中新增了商業(yè)貸款和異地貸款使用公積金的內容,改變了一些情況下住房公積金提取程序和范圍,極大地維護了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新規(guī)定則做了較多的改動,商業(yè)貸款和異地貸款的職工今后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新規(guī)定最突出,而之前只辦理商業(yè)貸款的,不能提取公積金;異地貸款提取公積金的規(guī)定也更加詳細和規(guī)范了。
首先是使用商業(yè)貸款的可提取公積金。比如當初沒有使用公積金,而是辦理商業(yè)貸款的職工,但是單位繳存了公積金,今后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人員介紹了辦理商業(yè)銀行按揭購房貸款的提取規(guī)定。
1.在銀行辦理住房貸款半年后,可在每年的6月份辦理一次提取業(yè)務。
2.在貸款本息還清前,借款人及配偶可多次提取。每次提取時間間隔一年以上,提取額度不得超過上年度應還款本息額且不得超過本人上年度繳交額。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計計算提取額度。
3.一次性還清貸款時,曾辦理當年提取業(yè)務的,以貸款合同簽發(fā)日期為規(guī)定文書簽發(fā)日期。未辦理的,以銀行開具的提前全部還清證明日期為規(guī)定文書簽發(fā)日期。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貸款余額。
新規(guī)定中,在遼寧省內城市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辦理提取也有新規(guī)定。 具體情況如下:
1.在省內城市辦理異地公積金貸款半年后,可在每年的6月份辦理一次提取業(yè)務。
2.在貸款本息還清前,借款人及配偶可多次提取,每次提取時間間隔一年以上,提取額度不得超過上年度應還款本息額且不得超過本人上年度繳交額。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計計算提取額度。
3.一次性還清貸款的,須提供異地“中心”出具的一次性還清貸款證明并注明還款金額。曾辦理當年提取業(yè)務的,以貸款合同簽發(fā)日期為規(guī)定文書簽發(fā)日期。未辦理的,以提前全部還清證明日期為規(guī)定文書簽發(fā)日期。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貸款余額。
2.關鍵詞:房屋征收 補償辦法
很多人都不了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的問題,以致遇到事情找不到解決方法和依據,如今,錦州市出臺了《錦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以下簡稱《征收與補償辦法》),為了規(guī)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稱《征收與補償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了本辦法。
辦法總共分為五章,第一章總則,講解了《征收與補償辦法》的制定目的、制定依據以及制定原則等內容。第二章征收決定,制定了征收房屋的具體條件,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區(qū)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第三章征收補償,制定了符合征收補償的條件,被征收房屋經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補償;屬于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第四章征收估價,規(guī)定對征收區(qū)域內被征收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新建安置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的評估價格、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評估價格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估價機構按照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進行評估確定。第五章法律責任,規(guī)定區(qū)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關鍵詞:房屋管理 安全帶
近日,《錦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發(fā)布并開始施行,為城市房屋系上“安全帶”。擅自拆改房屋主體結構或改變房屋使用性質,擴大承重墻體的門窗洞口尺寸、窗改門,都在被禁止行為之列。擅改房屋結構造成事故,將承擔民事責任,如構成犯罪則將追究刑事責任。
辦法中規(guī)定了禁止的六種使用房屋行為,(一)擅自拆改房屋主體結構或改變房屋使用性質,擴大承重墻體的門窗洞口尺寸、窗改門、加層、改建、擴建及超載使用房屋;(二)侵占和損害房屋的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三)擅自在屋頂、露臺上搭建建筑物或構筑物;(四)在住宅內存放經營性酸、堿等強腐蝕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險性物品;(五)將沒有防水設施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wèi)生間、廚房間;(六)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為。
辦法中還明確了物業(yè)和房主各方的責任,以及擅改房屋須付出的法律代價。目前,《錦州城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辦法》已經發(fā)布并開始施行,有效期為5年。 |
|
|